2010-09-08 09:25:30
时代造就了英雄,时代也创造出一个奇迹--互联网,它的诞生颠覆了我们传统的生活,将生活推向另一个未知的领域。网络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符号。在短短的几十年的时间中,互联网技术快速向全球普及。它使知识、技术、理念和新闻的即时传播成为可能,人们之间的最草根交流变为现实。
21世纪是网络的世纪,随着高科技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的到来,全球信息网络化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网络越来越深入我们的生活,尤其是我们这一代人。它带给我们信息、跨地域交流等便利的同时,也带给了我们很多烦恼,而我们要做的至少是学会真正全面的利用好网络。
网络文字是我们的翅膀,舞动着灵魂的感动。随着交流的乐曲,我们尽情释放。建一个博客,记忆我们的心情点滴,开心与不快,有了倾诉的港湾;开一个空间,寻找爱好相同者的交流,我们的心声有人分享,我们的烦恼有人关注,我们的疑惑有人解答;登一个QQ,倾听别人的心声与智慧,无数的陌生人渐渐地因为共同的理想而成为朋友。
当你浏览了一些博客之后,不时会发现“拒绝转载”或者“转载请注明出处”等字样。这种声明的诞生是在告诉我们很多网络文章的作者对自己文章著作权的归属还是很重视,但是,在网络的世界中,大多数文章被“搬”到一个新的地方,大多标题是送上了一个“转”字,很少注明出处和原作者。虽然有些转载纯粹是出于个人喜好而非商业目的,不过至少应该尊重原作者的意见。
影音文件是网络中另一种常见的资源,这些年,网络影音盗版行为的嚣张气焰让无数影音公司叹气无奈。中央相关部门曾举行过关于打击网络盗版的专项行动,以保护影音公司的权利。政府在进步,而网民也应该进步。或许,换个位置思考,当网民站在影音公司的角度,才能多少明白这些作品原来也是一份心血,它们需要一定的回报。
当然,有些作品不是出版物而被他人私自公开,以致泛滥传播,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这类事件最典型的案例就是香港娱乐界的“艳照门”事件,我认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第一个传播照片的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很没有道德。不仅如此,第一个传播照片的人更没有考虑到他的这种行为对于网络使用者中青少年群体的严重影响。
文明上网,必须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广大网民,要大力培养他们的主人翁精神,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自觉规范网上行为,自觉不做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损害网络和谐的事,对正面的好人好事要发扬表彰,对不文明现象要公开批评和曝光;对知名网站,要督促他们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加强自身建设,并及时和他们进行交流。
网络世界犹如一所大学堂,精彩纷呈,无所不有,它让我们学习了新知识,结交了新朋友;网络世界犹如欢畅黎明、硕大灯塔,它带给我们无限欢乐与希望。尽管这个无边的世界里,会有一些不和谐的东西,但是请相信,只要大家携起手来,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氛围,创造健康规律的网络生活,就一定能纯净我们的的精神家园,还网络一块文明的天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详细
|